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2017/01/14 12:11

各系、有关部门:

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近期,校园不良网贷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校园网贷风险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园网贷风险提示

网络贷款是互联网时代新兴产物,目前国家针对网络贷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还不够完善,各系要结合全国及校内的案例,教育学生充分认识网络贷款行为对学生、学生家庭和校园安全潜在的危害,以及出现违约可能造成学生和学生家长债务负担的后果,引导广大学生高度重视。同时,严禁校园内同学之间的相互借贷。

二、采取相关管控防范措施

1、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后勤保卫处要切实治理网贷平台(公司)等无关人员进入校园随意张贴广告的行为,并对在校内张贴的网贷广告进行集中清理;学生处、团委等通过海报、网络、官微、QQ群等形式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同时各系要加强对学生网贷的监控与引导,进行专项排查。

2、积极开展有关金融网络安全知识的普及与宣传,以增强学生网贷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处要利用校园网、广播站、食堂大屏幕等多种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在重要节庆日、购物狂欢日等时间节点,各系要开展金融、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认识和理解,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3、引导学生理性消费。各系要把学生的消费观念、消费状态、消费习惯作为重要日常教育管理内容,切实引导学生理性消费、适度消费,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做到不超前消费,不预支消费,不借贷消费,不从众消费。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要求学生如遇临时困难确需帮助时,主动联系家长,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要引导学生在学习、生活、择业等过程中,如遇重大消费,应与父母或监护人沟通,在得到支持认同情况下适度消费。

4、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各系要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掌握学生经济困难情况,给予学生更多的鼓励和帮助,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防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不了解资助政策而误入不良网贷的陷阱。

三、做好应急预警处置工作

1、建立预警机制,辅导员、学生干部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并报告学生在消费、网络借贷方面的苗头。学生处及时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及时以电话、短信、官方网站、官微、QQ群、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

2、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开云在线注册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3、各系对已经发现有参与网络借贷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教育加以制止,准确建立学生信息和跟踪档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生处、后勤保卫处报备,同时与学生及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请各系、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做出部署要求,动员全体辅导员以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广为宣传,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特此通知。

                         学生处   后勤保卫处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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