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每学年评选表彰一次,在民主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先进集体分为:
(一)先进班级
(二)文明寝室
第四条 先进个人分为:
(一)十佳大学生
(二)年度标兵
(三)三好学生
(四)优秀学生干部
(五)品学兼优毕业生
(六)单项先进个人:
(1)道德修养先进个人
(2)学习进步先进个人
(3)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4)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先进班级条件:
(一)政治思想方面:全班同学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
(二)班委会工作方面:班委会按组织程序产生,班级组织健全,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管理有序,班委会内部团结协作,与团支部合作较好,能积极组织同学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能很好地完成学院、系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学风方面: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学年内全班平均补考率不超过15%,无考试作弊行为,无人受到学籍处理;
(四)生活方面:讲文明、讲卫生、讲礼貌,宿舍、专用教室、卫生责任区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全班寝室在学年内检查中无不良记录。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经常开展文体活动,身心健康,一年级班级早锻炼、晚自习出勤率不低于90%;
(五)纪律方面: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正确行使权利,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学年内无刑事案件、无重大事故、无学生受处分。
第六条 文明寝室条件:
(一)制度健全,实行寝室长负责制,认真执行寝室管理等有关规定和值日制度;
(二)整洁卫生,在学院和系组织的各次卫生检查中表现优秀,爱护公物,寝室内设施无人为损坏;
(三)安全防范意识强,不乱拉电线,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及烘鞋宝、酒精炉等易燃器具,无外宿、留宿现象,无安全事故;
(四)寝室成员文明守纪,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抽烟,不酗酒,学年内无人受违纪处分;
(五)学习气氛浓厚,学风优良,无人受到学籍处理,补考率低于全班水平,英语、计算机水平考试通过率和奖学金获得者比例高于全班平均水平。
第七条 十佳大学生和年度标兵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作风正派,能够发挥表率作用,在校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年内每学期均获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五)十佳是指:爱国守法、遵纪爱校、身心健康、学习勤奋、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节约、创新自强、积极进取、求知求真;
(六)十佳大学生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和学业排名均位于班级前5%,年度标兵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和学业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
第八条 三好学生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要求进步,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开云在线注册规章制度,学年内无受处分记录;
(二)热爱学院和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5%,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和各种公益劳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九条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道德品质优良;
(二)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骨干示范作用,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为广大同学所拥护和信任;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35%;
(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高等开云在线注册学生行为准则和开云在线注册规章制度,学年内无受处分记录;
(五)学年内担任学生干部期间,能积极主动、热心周到地为同学服务,积极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第十条 品学兼优毕业生条件见《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
第十一条 单项先进个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德育方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高等开云在线注册学生行为准则和开云在线注册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智育方面: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能较好地完成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成绩良好;
3、体育方面: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身心健康;
4、美育方面:积级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各项活动。
5.劳育方面:积极踊跃参加开云在线注册或共青团组织的各项公益性义务劳动,不怕苦,不怕脏,劳动态度端正。
(二)具体要求:
1、道德修养先进个人: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道德规范和品质修养,热爱集体,乐于奉献,为精神文明建设和美化净化校园环境作出较大贡献;
2、学习进步先进个人:勤奋学习,学年内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进步名次最多;
3、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积极创新,开拓进取,多次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工作,表现突出;
4、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在文体方面有一定的特长,在各项文体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第三章 评选比例及办法
第十二条 先进集体评选比例:
(一)先进班级比例为不超过全校班级数的10%,各系按比例分配名额,不足一个的系部按一个申报;
(二)文明宿舍比例为全校宿舍数5%。
第十三条 先进个人评选比例:
(一)年度标兵比例不超过系部学生数的0.5%,不足1人的系部院按1人申报;十佳大学生在年度标兵的基础上,每个系择优推选评定1人,十佳大学生称号学生在校期间只授予1次;
(二)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班级学生数的8%;
(三)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每班1名;
(四)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比例见《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
(五)单项先进个人每班每个单项评选1名。
第十四条 先进集体、三好学生、年度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各类积极分子评选由各系按照比例等额推荐,学生处进行审核、考查和评定;十佳大学生由学生个人申请,填表并提供相应材料,各系审核推荐,学生处对各系提交的评选材料综合评审,报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批准。
第十五条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遵循以下程序:
(一)班级评议:各班级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对照评选标准,按照规定比例,经民主评议,初步确定参评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附上相关材料,经辅导员签字确认后报系部审核;
(二)系部审核公示:各系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比例,认真审核、汇总,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
(三)学院审批:学生处认真审核、汇总,报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行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将相关材料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