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已启动,请各系安排专人负责。为切实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学院奖学金评定按照院字〔2015〕009号《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附件1)及院函〔2018〕100号《关于调整学院奖学金金额的通知》实行。由系部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按照评定条件和比例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奖学金统计表》(附件3)。
1、各系奖学金名额如下。各系应严格按照规定名额(一等奖、二等奖未评满时,指标可用于三等奖的评定,但不超过各系奖学金指标总数)上报材料,超额上报将在复核过程中直接按倒序删除。
系部 | 奖学金名额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总计 | ||
建筑与艺术系(14-17级学生总数:1195人) | 60 | 120 | 239 | 419 | |
土木工程系 (15-17级学生总数:1373人) | 69 | 137 | 275 | 481 | |
机械电气工程系 (15-17级学生总数:1257人) | 63 | 126 | 251 | 440 | |
管理工程系 (15-17级学生总数1344人) | 67 | 134 | 269 | 470 | |
合计 | 5169 | 259 | 517 | 1034 | 1810 |
2、各系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及等级。各专业各班级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各专业班级应由辅导员、班委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对本专业班级提出奖学金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评出本专业班级奖学金初评名单,并将初评名单在主题班会上讨论通过,统一主题班会时间:3月19号—3月21日;各系应由系部领导、辅导员及学生代表组成学院奖学金审核小组,对各专业班级在主题班会上讨论通过的初评名单进行综合测评和学业成绩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名单在系部范围内公示,统一公示时间:4月1日—4月8日;学生处对各系上报的奖学金评定结果和综合测评结果进行抽查,教务处负责学业成绩抽查,后勤保卫处对学生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抽查,在全院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学院将对各班级的主题班会召开情况及各系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各系审核奖学金信息准确无误后,须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汇总时以同年级、同专业、同辅导员为单位,获同等级奖学金的学生汇总在一起。各系将汇总后的《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与《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奖学金统计表》(附件3)的纸质稿,由系部领导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后于4月9日之前交学生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稿),《学院奖学金评审意见》(附件5)签名盖章后报送纸质版。咨询电话:88561222。
4、对于各系上报的奖学金名单,凡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者,则取消当学期指标并扣除下一学期相应的指标。
5、各系专兼职辅导员要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带领学生认真学习奖学金评定的相关文件,并提醒学生申请奖学金时,应如实、认真填写个人信息。
6、经批准已获得学院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在评奖期间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发的奖学金及证书,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7、广大师生员工如发现奖学金班级评议、主题班会、系部公示和使用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学生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88560222、88561222。
学生处
2019年3月18日